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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办理流程及须知

来源:儿保办发表时间:2023/8/8 16:54:34浏览量:365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办理流程及须知  

一、办理地点

符合换发条件的新生儿父母双方共同门诊楼三楼儿童保健科申请换发。换发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下午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换发咨询电话0631-7287862。

二、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时需提交的材料

1.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2.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复印件

3.原《出生医学证明》正或正副页

4.亲子鉴定证明

5.换发登记表等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变更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信息的,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原《出生医学证明》无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只提交新生儿母亲或父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新生儿父母已离婚的,可只提交抚养新生儿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抚养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不能提供另一方居民有效身份证件的书面申明。

4.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因死亡、失踪、羁押入狱等原因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 应提交死亡证明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证明材料和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生儿父母均死亡或失踪的, 还应提交新生儿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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