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工科发表时间:2018/11/14 16:40:25浏览量:1420
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党员信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在职党员的信用管理,深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依据《关于印发荣成市自然人征信管理办法等四个征信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荣政发〔2016〕1 号)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职党员。
二、信息标准
(一)信用加分
按照《荣成市石岛人民医院深入贯彻实施“双提”工程打造“三敢三能”型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文件关于《岗位守信激励量化考核细则》标准予以加分。
(二)信用减分
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减相应的信用分值。
1.政治立场不坚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贯彻、不执行,甚至持抵触态度、唱反调,抹黑党的形象的,扣20分;
2.贯彻执行上级要求不力,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不能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的,扣20分;
3.对网络上和身边人员的错误言论观点,不及时抵制、制止或引导,甚至盲目跟风的,扣10分;
4.不按时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或党组织开展的活动的,扣10分;
5.纪律观念差,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经常迟到、早退的,扣5分;
6.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时,扰乱或者带头扰乱开会会场、活动现场的,扣20分;
7.对组织、对同志,有问题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不敢硬抗,变相软顶的,扣10分;
8.不按时、不足额交纳党费,虚报、少报个人收入,逃避组织检查的,扣20分;
9.外出不主动向党组织报告,在外期间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的,扣10分;
10.党员身份意识差,不承认或者不愿承认党员身份,公开扬言退党的,扣10分;
11.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扣20分;
12.参加非组织活动,喜好拉帮结派、立山头、找靠山,搞团团伙伙的,扣20分;
13.信仰缺失,崇尚佛教、道教、基督教等,热衷宗教活动和迷信活动的,扣30分;
14.同情、支持甚至参与邪教组织的,扣30分;
15.过分地强调个人价值的自我实现,过分看重物质利益,缺乏集体意识,以自我为中心,不奉献、不担责任的,扣15分;
16.群众观念淡漠,不为群众办事,不想为群众服务的,扣20分;
17.工作作风漂浮,拈轻怕重、消极怠工,疲沓拖拉的,扣10分;
18.遇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虚报浮夸的,扣10分;
19.窃取、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扣50分;
20.侵犯、侵占国家及集体资产资金的,扣50分;
21.恶意毁坏国家及集体公共财产的,扣30分;
22.生活奢靡,沉迷于酒色,参与黄赌毒的,扣30分;
23.作风不检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扣30分
24.违规大操大办红白事,好面子、讲排场,铺张浪费的,扣20分;
25.不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上坟烧香烧纸的,扣15分;
26.个人品德低下,不赡养老人,不照顾病残亲属的,扣50分;
27.虐待儿童,不抚养子女,侵害剥夺子女受教育权利的,扣50分;
28.违反交通规则,破坏公共秩序,出现酒驾、闯红灯、未礼让行人、不系安全带等行为的,扣10分;
29.言行举止不文明、不得体,乱丢垃圾、车辆乱停乱放、在禁烟场所吸烟的,扣10分。
30.作风不扎实,好大喜功,习惯做表面文章的,扣10分;
31.缺乏干事创业热情,工作标准不高,得过且过的,扣5分
32.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扣10分;
33.工作效率低下,能拖一天是一天,拖沓应付、敷衍了事的,扣10分;
34.群众观念不强,平时只顾案头,不愿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的,扣10分;
35.利用权力之便,截留或挪用上级拨款,滥用权力,有贪腐行为的,扣30分;
36.不向党组织如实汇报个人有关情况的,扣20分的;
37.廉洁纪律不守牢,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假公济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扣30分;
38.服务群众态度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扣20分;
39.发生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为的,扣20分;
40.在医疗行为中存在医德缺失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扣30分;
41.与群众沟通不到位,造成恶劣后果的,扣30分。
三、信息的采集和认定
各党小组长负责党员的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党支部负责对所采集的信用信息进行评价、认定,政工科负责对所采纳的结果进行公布,党员如有异议向政工科申请复评,党支部根据结果进行应用。
四、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执行。
二0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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